2018年1月10日早上8:50左右,在滨江区南环路4289号麦当劳入口附近,我正常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南环路由西北往东南方向靠右侧直行,行使到该位置附近(旁边立有一块福朋喜来登酒店的蓝色牌子),一辆白色机动车在该位置右转驶入支路,在机动车缓慢移动我等待了较长时间的过程中,我本打算从最右侧边绕行过去的,结果一协警(35岁左右,带眼镜)指着我爆粗道“脑子有毛病吗?没看见别人右转吗?”,言外之意我没有及时礼让机动车,我应该先让机动车通行。最后等待机动车通过后,我带着疑惑的目光看了下此位协警而已,结果他朝我怒吼道“看什么看”,意思是我还能有不服气的吗!当时急于上班赶路,就没理会,回到单位仔细想想,此位协警执法得当吗?一,转弯让直行这是最起码的规定,路权上应该非机动车车道的直行权是优先的,为何还责怪我没有礼让机动车。二,再什么不对之处,作为执法者可以以一副颐指气使的态度对别人爆粗语吗?请问谁给他的权利?作为一名光荣的纳税人只期望得到公正的对待,希望有关部门对该协警的带有歧视化色彩的执法态度进行纠正,给我们文明城市多点温暖的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