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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1224191622 发表时间:2017-12-24
网友(135****8955):
拆迁过渡费用的是2009年的文件非常不合理!
相关部门懒政可谓到极点了。下城三村拆迁,过渡费只有600元。询问相关部门,说是参照杭政函办(2009)119号文件第二项第一条载明。农村私人住宅用房,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过渡费的,其过渡费标准每人每月600元,下城区过渡费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杭州市标准。
当下已经是2017年了,马上就2018年了。可是文件是2009年的,当时杭州的房价是多少?租房价格是多少。时至今日,杭州的房价是多少?租房价格又是多少?
原先大家都吐槽中石油中石化,但现在人家都接轨国际,油价上下浮动了,为什么过渡费就只能沿用2009年的标准?如果文件是1949年建国初期制定的,是不是还要用当时的标准,这个标准非常的不公平,不合理,不近人情!
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说明,网上回复即可,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1-04  
1月3日,下城区回复:
经交办下城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核查,下城区城中村拆迁按照《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根据第二十三条搬家补贴费、临时过渡费的标准和计发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至今2018年1月2日为止最近出台杭州市关于三费标准是杭政函办(2009)119号文件的第二项第一条拆迁农村私人住宅用房,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过渡房的,其临时过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没有出台最新三费标准就以杭政函办(2009)119号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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