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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1130133040 发表时间:2017-11-30
网友(133****2138):
感谢医保办的答复 建议医疗清单可作为报销凭证
上次通过12345平台建议给出就就诊一年的自负清单,医保办同志答复可以到指定点打印出来的。这一点我感到很满意,我也去打了总的清单。
但这个清单还是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清单不能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这样患者仍要自己整理和计算报销单据的问题还是无法解决。
一个患者特别是老年人一年就诊的单据有几十张甚至更多,就诊往往又在不同医院,完整地保存单据会有一定的困难,核算也有一定的困难。
医保办能否和财政商量出一个办法,容许凭医保办出具的单据进行报销。现在是电子时代,相信是有办法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7-12-04  
12月4日,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回复:
杭州医保提供的个人费用查询单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费用以原始发票为准。单位是否作为报销凭证由单位自行决定。以上情况已告知,反映人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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