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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1103165109 发表时间:2017-11-03
网友(157****8220):
关于杭州应届生落户政策中的一些矛盾点及建议
本人杭州本科大学应届毕业生,大学集体户口,今年在杭州江干区购房,开发商在9月底进行交付,但开发商房产大证未办理下来,故我无法去办理房产证,经询问等房产证办下来至少得明年1月份,但政策中以应届生的身份落户的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故现在本人落户出现矛盾点:落入自己房子户口无法提供房产证明,挂靠单位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无法去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待明年则自动变为往届生且户口打回原籍,再想落户则手续比较复杂。
因此想询问相关单位,是否有解决办法或者一些说法?(本人在网上查询获悉如若提供不了房产证,有购房合同即可)
 
回复时间: 2017-11-16  
11月16日,江干区公安分局回复:
2017年11月13日上午我局基层基础管理大队民警致电来电人,向其详细地解释了相关的规定,同时考虑到该人情况的特殊性,让其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社区民警调查后给予办理,该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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