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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1015152084 发表时间:2017-10-15
网友(139****9116):
世纪联华江城店出售过期食品
我10.15日通过“京东到家”APP订购了世纪联华江城店的四件食品。其中一袋酥饼食用后发现异味,这时检查生产日期才发现已经过期。随后在平台发起“退款申请”要求售后服务,附加图片,并要求“10倍货值店经济赔偿”。世纪联华江城店只是退回了该件货物金额12元,连电话解释或道歉都没有,完全漠视消费者权益。希望有关部门对该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做出相应处罚。
 
回复时间: 2017-11-17  
10月25日,上城区信访局回复:
经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经电话沟通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给投诉人赔偿10倍,投诉人表示接受并且不再追究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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