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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927172853 发表时间:2017-09-27
网友(130****8351):
关于继承房产登记时间的咨询
岳父去年过世,有两处房产由岳母继承(一套登记在岳父名下,另一套登记在岳母名下,均在余杭区)。现在已经做好公证书。现在打算将登记在岳母名下的房子出售,请问是不是可以直接拿着岳母名下的房产证和公证书直接过户给第三方?如果要先转成岳母的完全产权再过户给第三方,怎么计算房产登记时间?(原房产登记已满2年)
 
回复时间: 2017-10-17  
10月16日,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针对来电人咨询办理房产过户的问题,如房屋涉及继承的,应由继承人持继承公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待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买卖手续。办理结果以答复来电人。2017年10月16日13:19:19中心已复来电人,其表示已弄清楚,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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