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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925156255 发表时间:2017-09-25
网友(156****1127):
龙湖地产阻拦龙湖三期业主设立业委会
购买了龙湖滟澜山三期的楼盘,当时的案名也是独立,但是两年后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突然告知是和龙湖天街连在一起的,并被告知由于天街占有很大一块面积,地产拒绝设立业委会。(目前的物业仍然属于龙湖,如拒绝成立,即永远会归权于龙湖)
天街是作为龙湖地产自持项目以收租金扣点方式运营,作为独立案名招商运作,并没有进行商品房交易,也没有生成购房业主,但是现在却和住宅绑定再一起。
在之前多次的噪音扰民、排烟等问题中,天街几乎都和住宅用户有极大的对立性。
如果这样捆绑业委会都没有实际存在的意思,因为龙湖必然是维护自身利益,无论在后期物业的选择还是住宅环境污染问题上,龙湖必然是维护其自身盈利利益。而住宅业主也并没有享受所谓的天街商业配套的利润所得。何必捆绑在一起?
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天街请不要阻拦业主成立业委会,且要求将住宅及天街综合体分开成立业主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7-10-17  
10月11日,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回复:
经了解,目前龙湖滟澜山三期与龙湖天街在规划时期就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如要分割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需先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龙湖三期目前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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