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白金海岸的业主,对于滨江区白金海岸小区11幢地下室住人问题本人于7月20日反应过,滨江高新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滨江区公安分局、滨江区消防大队等于8月1日均已作过回复及处理,详见“170720152553”。处理中都明确搬迁完成或整改完毕。但到目前为止,发现物业工作人员还是居住在地下室(是否进行烧饭未亲眼见到),并未进行搬离,更别说已经整改完成。 作为业主,小区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切身利益,地下室住人用电、用水、用火等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家,不但不能防范隐患于未来,而是在增加安全隐患,对于相关部门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拒不执行,这如何能让小区业主放心。 既然区公安分局已经查明地下室居住人员是小区物业的保洁员工居住,并已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但在小区物业不执行的情况下,是否有强制措施?能否有明确的时间点能够解决这一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将此事彻底解决,而不是仅仅答复或告知物业公司后了事。 再次希望普通业主能有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