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周提出政府强拆保笼小孩安全问题受到威胁后,翠苑街道拆迁办发生在小区贴出了凸保笼拆除通知书,上面提及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59条第四项的规定,至今我们无法知晓该条例的具体内容,试问城西这么多老小区装了这么多年的凸保笼,政府的监管在哪里,现在说要改造了就拿出这种条例来搪塞我们,让我们为相关机构历年来的不作为买单!另外这些保笼都是花了一定价钱定做的,现在拆了重新装上,简直是浪费纳税人的税收!能不能请政府少做这些门面工程,多听听民间的声音,我们真正需要改造的是小区破旧经常堵塞的水管,昏暗至少缺失的路灯,老人关心的电梯,多数有车族关心的停车问题!请不要总是做这些面子工程!面子工程重新刷漆带来的污染(空气污染、门窗上各种油漆弄脏)、小区变成大工地对我们安全的威胁,这些政府相关机构有替我们考虑过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