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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810164265 发表时间:2017-08-10
网友(137****7228):
要求退还煤气管道改道费
我是渡驾新村11-1-201室,我于2017年7月11日在<杭州天然气967266》微信平台办理的煤气管道改道,受理编号为:A09030308,现经过煤气公司来人实地查看后,原煤气管道不能改道。到目前原交的300元的预交费还未退回,于8月6日晚上18:12分在微信平台上反应过此事,在8月7日又打电话967266反应过此事,至今未接到任何通知及回复。
 
回复时间: 2017-08-18  
8月18日,市燃气集团回复:
经核查,渡驾新村11-1-201室于2017年7月11日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了拆改手续,7月15日安装人员上门发现,按照用户所要求的拆改方案操作存在安全隐患,需用户配合整改后方可施工,因此用户表示考虑后再做打算。8月6日18:12分用户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了撤销拆改业务(公司对外承诺5天内办结,8月6日起算截止日为8月11日),8月7日相关部门接到该信息后进行了流转核实
同时也接到公司热线转交的该户拆改业务撤销的信息,该户已于8月11日完成了流程并将退款返还用户。接单后与反映人联系,将公司对外5天办结的承诺及拆改流程作了说明,经解释后反映人表示理解并告知已收到退款,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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