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上灯彩街一餐馆煤气瓶发生爆炸,伤亡惨重。“问题编号:170619136013”投诉九润公寓售楼部旁一店铺开设早餐经营,使用液化煤气瓶,回复说是已责令商家整改。可现状是从投诉到回复再到现在,现场状况一直未见整改。 请问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此店铺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吗?消防验收通过了吗?不是一切办好了才能经营吗?怎么能听商家说正在办理就完事了呢? 现在都应该使用管道煤气了,怎么能允许使用煤气瓶呢?谁也不希望今早灯彩街的爆炸再次发生。 请有关部门确实履行职责,不要走个过场、网上回复一下就敷衍了事了。在该店铺未办理出相关执照、未通过验收前,应进行查封闭店。 消除安全隐患,请尽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