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街道110kv变电站建在幼儿园边上符合规定吗? 首先,已有500多人签联名信要求变电站选址重新评估,这说明周边大多数居民事先并不知道要建变电站! 然后,经过萧山网络问政后,杭州市规划局萧山分局回复: 我局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4日在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蜀山街道曹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宣传栏及萧山区阳光规划网进行公示,并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及建议。 那请问,为何没公示在离变电站最近的居民小区、开元广场、幼儿园?却把公示贴在不处于变电站周围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公示工作没做到位! 而且,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 那么,杭州市规划局萧山分局对变电站的选址工作,有认真征集周围建筑情况吗?有科学研究过国家相关规定吗? 现在讲的是责任终身制,变电站建在幼儿园边上,真的合理吗? 老百姓需要安全感,如果要建,请公示到位,请科学解释变电站的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