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编号170629085310反应的问题,普新社区已与我联系并告诉我已通知普升的物业人员,但是直到今日普升的垃圾桶依旧放在马路边,普升小区的物业人员对于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劝导依旧我行我素,不给予理睬。 另外我每天7点25分上班出门,实时拍照微信发给普新社区的工作人员,以此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但社区人员告诉我因为抓不到现场把柄,所以无法强制说服,请问我在之前问题里就说过普升的垃圾车托运是每天的8点-9点之前,社区人员是每天9点才上班,那我每天给你们发实时照片也不能作为依据么?群众的心声得不到响应,群众的呐喊得不到反馈,难道这就是我们省长车俊提出的“最多跑一次”么?! 试问,其他相关部门也不能强制起来么?我还会持续关注这件事,一次投诉不成就二次,二次不成就三次,并且每天照片记录,希望各部门帮忙尽快落实。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