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个平民老百姓 老家江西 在温州龙湾区瑶溪街道龙东村东华路82开便利店 现在这里房子要被征收 我的店面也在征收范围内 店面是跟房东租的 跟房东签了3年合同 还有一年的合同期限 现在房东要我搬走 拆迁办也要我提前腾空 可是我在店里投资了很多钱装修 还花了很多转让费 我就靠开个便利店维持生活 以前的一点积蓄都放在店里 现在让我搬走 我的损失很大 以后的生活都没着落 我的损失该由房东赔偿 还是拆迁办赔偿 拆迁办说营业执照有5年以上才给补偿 可是我的营业执照才一年多 以前店是房东自己的 营业执照 用的都是房东自己的名字 这个店本来开了有10多年 工商局都有底单 去年工商局要求把营业执照要更换我的名字 现在说我的营业执照没有达到年限 不在赔偿范围内 可是这边有的店没有装修 营业执照有5年 就能拿到赔偿 我觉的这样不公平 赔偿应该按照店里事实 损失评估 我觉这边拆迁政府一点不公平 我们老百姓的利益也应该要受到保护 不能这样让一个平民百姓的财产受到无辜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