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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607145886 发表时间:2017-06-07
网友(135****8121):
投诉西湖区交警文教中队为创收进行违停拍摄
西湖交警大队文教中队相关人员连续在5月28、29、30日,6月2、3日在清晨5点至6点多对停放于拱墅区余杭塘路跨河大桥下(余杭塘路学院路至俞家圩路间)掉头便道的同一辆车(未移动)进行违停拍摄,该位置无任何禁停标志和违章监控。同时上报违章按严管区每条100扣3分处置与实际路况不符,有加重处罚嫌疑,并且在所有违章形成既定事实后最早的违停信息6月4日才告知,为何现场不张贴违停告知、提醒?具体执法人员有为了创收或另不可告人的目的进行执法,与警察为人民服务、人性化执法的宣传口径不符!当然对其在同时段、地段在西湖交警大队文教中队辖区所有范围的违停是否一视同仁表示怀疑!
 
回复时间: 2017-06-16  
6月15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对于反映人反映的交警违法提醒短信滞后问题,属地中队就违法行为的录入、审核、上网等环节进行解释。余杭塘路横河大桥下掉头便道也属于余杭塘路,属于违停严管道路,在违法停车的拍摄、录入过程中以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认定,在该路段的违停都是处以扣3分,罚款100元进行处罚,且在余杭塘路学院路口设有禁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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