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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520096498 发表时间:2017-05-20
网友(137****6531):
龙禧福朋喜来登酒店拒开发票
5月17日帮客户办理入住龙禧福朋喜来登酒店(滨江区东信大道868号),5月18日客户离店,正常办理退房。5月19日,致电酒店前台要求开具发票,酒店前台称该酒店财务规定发票只能当天开具,如需开具需到前台提交申请,申请获批后才能开具。本人提出异议,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且连7天都不到,为什么要故意设置障碍?前台和大堂经理称是酒店规定,不满意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态度极傲慢。请求相关部门帮助维护权利。
 
回复时间: 2017-05-31  
5月27日,高新区(滨江)国税局回复:
经核实,被举报单位为杭州龙禧硅谷酒店有限公司,法人:丁海舵,于2007年6月21日办理工商登记。目前已为反映人范先生开具所需发票,发票代码3300163320,发票号码21378744,金额650元,已通过快递方式寄出。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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