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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518026480 发表时间:2017-05-18
网友(159****3404):
市政工程是否就可以扰民
杭州市莫干山路32号地段人行道美化工程,半夜两点半工程车依旧作业,分贝可以达到60,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乡村居住环境“的二类区域,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白天不得高于55分贝,夜晚不得高于45分贝,即使是按照“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三类标准,也是白天不得高于60分贝,夜晚不得高于55分贝。所以该工程的夜间施工已经扰民。
然后有几点问题:1,该工程是否具备夜间施工许可,未经许可的夜间施工行为,怎么处罚?
2,扰民行为,虽经城管劝阻后停止工程车作业,但这样的情况本就不该发生。是否应该追责工程公司和工程部门?
3,城管有无巡逻,遇见不合理或无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会否制止?
4,为什么每次都是市民反映后,才有相关人员去制止?
 
回复时间: 2017-05-21  
5月15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经查,拱墅交警大队指挥室于2017年5月6日17:30左右获取该信息,并电话与反映人沟通。因高峰期间就近警力均在卡口管理,通知到属地中队时,只能派靠莫干山路北面的机动班警力,故到达现场时间已接近18:00左右。2017年5月9日属地中队已与省广电车辆停放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如再有违章停放且未报备的情况,将立即处罚。已建议反映人如再次遇到该情况,请拨打属地交警电话,以便于立即派就近警力上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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