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莫干山路32号地段人行道美化工程,半夜两点半工程车依旧作业,分贝可以达到60,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乡村居住环境“的二类区域,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白天不得高于55分贝,夜晚不得高于45分贝,即使是按照“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三类标准,也是白天不得高于60分贝,夜晚不得高于55分贝。所以该工程的夜间施工已经扰民。 然后有几点问题:1,该工程是否具备夜间施工许可,未经许可的夜间施工行为,怎么处罚? 2,扰民行为,虽经城管劝阻后停止工程车作业,但这样的情况本就不该发生。是否应该追责工程公司和工程部门? 3,城管有无巡逻,遇见不合理或无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会否制止? 4,为什么每次都是市民反映后,才有相关人员去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