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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517182487 发表时间:2017-05-17
网友(134****1082):
金色黎明社区配套学前教育问题
江干区金色黎明社区辖区共规划4600多户居民,辖区自从2013年底金色黎明小区一期(1400多户)交付以来至今仍无配套幼儿园,现共交付4100多户。
根据之前的反映江干区教育局的答复是“滨江房产在建设金色黎明小区时未同步建设配套幼儿园,因此家长可去周边幼儿园报名,周边幼儿园在解决自己范围内幼儿的基础上尽量解决。”也就是说金色黎明社区没有属于自己的配套幼儿园,想在周边幼儿园上学也是排在末位,如果这些幼儿园对它本身服务的社区录取满了就无法录取金色黎明社区的孩子。就算周边的幼儿园目前暂时解决了金色黎明社区的入学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管是周边幼儿园所在社区还是金色黎明社区的入住率都只会越来越高,没有配套幼儿园的矛盾只会是越来越大。
根据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对已建成的住宅区,由教育、国土、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部门组织检查其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并要求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学前教育设施。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新建等方式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罚。
现投诉教育、国土、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部门未按管理办法及时落实杭州江干区金色黎明社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请给出具体解决办法及解决时限!
目前建议分两步走:1、在没有落实建设金色黎明社区配套幼儿园之前暂定笕新第二幼儿园和花园幼儿园为金色黎明社区的配套幼儿园。2、落实限期规划补建、改建或新建金色黎明配套幼儿园(目前金色黎明社区辖区内暂未建设用地分布在同协路以东、开创街以北、明石路以西、笕桥港以南区块内,望相关部门对这区块内未建设用地进行规划调整)。
 
回复时间: 2017-05-26  
5月26日,江干区教育局回复:
根据《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园入园,教育局以相对就近为原则,从便于宣传、管理角度出发,幼儿园以社区为单位划分,所以笕新二幼和花园幼儿园首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草庄社区和花园社区适龄孩子入园。金色黎明适龄孩子,只能在周边幼儿园报名,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教育局会考虑整体稳定合理协调,公平公正进行统筹安排。

江干规划分局回复:
金色黎明社区所在地段现有控规按照服务半径对幼儿园等教育设施进行了规划;经查,同协路以东、开创街以北、明石路以西、笕桥港以南区块目前规划为商业用地、加油站、公交首末站、公共绿地等。目前金色黎明社区所在的区域正在进行规划调整,我局已将相关情况反映给规划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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