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乐山红叶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北路,小区沿高架所造,本身购买时销售也有明确表示会安装隔音栏,谁知这个隔音栏还是只到了路口,反而小区一带缺没有安装,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节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乐山红叶房产开发商应当有责任和义务在高架上安装隔音栏,避免噪音扰民。 2016年我们小区业主也已经在网上进行投诉维权,环保局也回复会进行监测,监测文件编号为余环检(2015)噪字第071号,监测结果也显示超出可接受程度范围内。 可是到现在,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开发商和相关部门都是相互推脱,所以今天再次希望能得到解决问题,1、投诉乐山红叶房产开发商无视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其职责和义务。2、投诉余杭环保局监督不力,没有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