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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515152234 发表时间:2017-05-15
网友(158****0509):
杭州余杭区闲富路赞成乐山红叶小区高价噪音污染问题
赞成乐山红叶位于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富北路,小区沿高架所造,本身购买时销售也有明确表示会安装隔音栏,谁知这个隔音栏还是只到了路口,反而小区一带缺没有安装,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节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乐山红叶房产开发商应当有责任和义务在高架上安装隔音栏,避免噪音扰民。
2016年我们小区业主也已经在网上进行投诉维权,环保局也回复会进行监测,监测文件编号为余环检(2015)噪字第071号,监测结果也显示超出可接受程度范围内。
可是到现在,事情没有任何进展,开发商和相关部门都是相互推脱,所以今天再次希望能得到解决问题,1、投诉乐山红叶房产开发商无视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其职责和义务。2、投诉余杭环保局监督不力,没有作为。
 
回复时间: 2017-05-28  
5月27日,环保局:
您好,首先很感谢您的来信!投诉人反映的是其所在小区(由杭州赞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乐山红叶苑一期项目)受小区南侧杭徽高速公路交通噪声影响,要求环保部门督促房产开发商安装高速公路隔音屏。经查,乐山红叶苑一期项目迟于杭徽高速公路,根据乐山红叶小区项目的环保审批意见及环评,要求开发商在售房时向购房者告知住宅楼室外声环境状况,并做好建筑物隔声设计,合理安排邻道路一侧建筑物房间使用功能,以减少交通噪声干扰,未对开发商安装高速公路隔音屏做相关要求。前期该路段我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已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路段噪声超过相关标准。我局已向区信访局提供监测报告,以供上级部门参考。因杭徽高速由浙江省环保厅审批,由省级行政部门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相关规定,各级交通部门对交通运输噪音实施监督管理,同时我局将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配合工作。 2017年5月24日电话回复信访人,表示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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