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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512101976 发表时间:2017-05-12
网友(153****8559):
绿城蓝庭一房两证问题能解决吗?
领导们好!我们是绿城蓝庭的业主,我在2010年前后购买的该楼盘是一套房有两本证,现在市政府实行房产调控政策,我们的房子无法交易了。按照目前的政策,外地户口符合社保要求后,可以在杭州购买一套房,但我们的一套房实际是两套房,外地人无法购买,本地人如果已经购买过一套房也无法再购买我们的房子,因为本地人不能购买第三套房。本地人如果是从来没购买过房子的,理论上可以购买我们的房子,但他买来后同样存在不能改善和置换的问题。所以,我们现在手上有三证的商品房跟小产权房一样很难交易了。我们想改善和由于工作调动需要置换都无法实现。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多次反映,土管局推到规划局,规划局推到开发商,开发商推到政府的政策。请问领导,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7-05-24  
5月22日,余杭区国土分局回复:
根据《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4号,2013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书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六)同一产权人的房屋分割、合并;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房屋权属证明;(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五)房屋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材料。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第(六)项情形以及规划设计用途发生变化,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规划许可文件以及测绘成果。经向区住建(规划)部门了解,涉及项目其审批的建筑施工图,每套住宅均能够独立“成套”,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所发放的房产证也是按施工图划定的成套单元进行办理。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该处房屋开发公司申请办理首次登记时,即为规划批准的两个基本单元,故核发的为两本房产证。同一产权人因房屋分割、合并的情形申请房屋变更的,需提交规划许可文件、测绘成果书、门牌证等相关材料,于房管部门办理楼盘表变更后,再于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合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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