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城市区城管局对问题编号 [170423192385]的回复我说两点: 1.遮阳伞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拆除,如果中队没有执法权,请转交问题到有执法权的部门。难道在小区公共用地随意划分势力范围就没有人管? 2.该户阳台处开门尽管无需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不代表开门就合法。就算破门你们不管,但是把门口的绿化铺成个人门庭水泥路也不违法?你们也不管?退一步说,也不能变成私人的用地----小区停车这么紧张,她划好了范围只能停她家的车,别人停车就各种威胁。难道就没人出来主持公道? 以上问题如果你没有执法权,请转给相关部门,请不要做“人民的名义电视剧中的区长孙连成”,不作为就是一种懒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