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6日莫干山路(密渡桥-文三路段)浙江省广电正对面,多辆大巴车占据非机动车道停车,甚至在非机动车道上上下客,我于下午13:30分致电110反应情况,直至下午17:00仍未有交警将大巴车辆劝离,大巴车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多,甚至停成两排占据所有非机动车道,把小区门堵死,(有照片记录)造成小区车辆根本无法进入小区,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借道机动车道通行。这一情况我于17:00再次致电110,122,可是直到17:30还是没有交警到现场维持,再次致电122告知是人手不足暂时过不来。直到大约18:00左右才有交警到达现场将大巴车劝离。 试问:为何我13:30时已经反应情况了,直到17:00都还没有交警过来处理?13:30的报警电话为何无人理会了?直至路面成为停车场都可以不管不问?还是根本就是睁只眼闭只眼? 而且这个情况已经持续几周,只要是周末省广电需要录制节目,大巴车就会在这边上下客,甚至停放,交警为何一直不管,是纵容执法?试问:交警是否允许私家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 其次,大巴车上下客是否有规定场所?难道大巴车可以随意在路边上下客?那么要停车场干嘛?要车站干嘛? 再次,由于大巴车占道而造成交通事故,谁之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