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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428094676 发表时间:2017-04-28
网友(182****4980):
再次关于垃圾处理占用人行道慢车道的问题
上周反映滨江区彩虹城的垃圾集中装运从小区内改到东信大道慢车道和人行道上处理的问题,占用公共场所,污染环境,影响行人和自行车等通行。投诉后两天,4月24日下午3點多,接到滨江区某行政人员来电,说小區垃圾处理是不能占用公共场所,会和彩虹城小区沟通移位。三天过去,依然如故。不知问题何在?如此,是否意味公共場所没有相应的管理规则。
 
回复时间: 2017-05-16  
5月15日,高新区(滨江)城市管理局回复:
浦沿中队执法人员于2017年4月29日9时10分到达现场,并与5月4日8时45分、5月5日9时10分多次到达现场查看,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彩虹物业公司占用人行道进行相应垃圾清运工作,已对其作出立案查处决定,案件编号为082017051100210,并督促其进行相应整改。(2017年5月11日16时35分反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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