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季青江河汇流公寓未划归四季青街道管辖的投诉
彭埠街道工作人员反馈,江干区江河汇流公寓(原御道路一号)一共四期,现在2期交付后归入御道社区彭埠街道管理,待四期全部交付后都归入彭埠街道。但江河汇流公寓行政上划分绝大部分是四季青地块(彭埠工作人员也已确认),根据中办发[2000]23号规定,应归入四季青管理。目前的划分是否存在懒政或者暗箱违规操作更或涉及贪腐。目前四季青未作任何答复,彭埠街道单方面无法理依据的回复归其管辖,以人民的名义请求彭埠与四季青街道的上级主管部门调查追本溯源,将江河汇流公寓划入四季青街道。“大风厂”事件而被刨出的深度腐败不希望在现实中再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