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经济适用房金雅苑小区24幢业主,2011年自房子装修好后就发现女儿房间北面外墙裂缝渗水问题,使女儿房间墙上墙纸发霉,当时反应情况给物业,物业只是派人来看了下,确定是外墙裂缝,说帮忙联系建筑商维修,后来一直就无人问津了,后来了解到小区不止我一家有这样的问题,物业知道问题从来也没人来维修过。我们业主也只能采取缓交物业费来抗议物业的不作为,2013年小区后来有成立业委会以后,估计也跟物业协调过,但也没结果,现在的问题是,物业将这些没有缴物业费的业主提起诉讼了,这不是就是不想解决问题的态度吗。我们业主的权力谁来帮我们维权呢,难道叫我们业主自己承担吗,难道物业只有收物业费的权力,没有服务业主的义务吗,本小区我这样的业主还有很多,特来此反映下,请相关部门帮我们出面协调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