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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404106158 发表时间:2017-04-04
网友(136****0071):
关于办理居住证问题
本人15年来杭,一直办理临时居住证,目前没有缴纳社保,但是自己是开公司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居住证么?谢谢
 
回复时间: 2017-04-10  
4月6日,市公安局回复:
流动人口在市区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以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领的,申请人应提交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凭证(人力社保部门出具),并根据不同就业途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在市区投资兴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须提供连续经营满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能证明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相应的年度报告及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相关材料。自主创业就业满1年以上的,从事网上创业就业的,须提供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创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须提供民政部门认定的证明;营运出租车、网约车的,须提供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相关证件或证明;从事其他自主创业就业的,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认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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