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3月14日在阳光城普升看房后,交纳认筹金21万元(其中1万元为服务费),并于3月18日参加开盘摇号,约定购买普生8幢204,20万认筹金转为定金,并签订了认购书,当时通知最迟在26日签订合同,后来接到通知,因为均价超限,限制网签,导致迟迟不能网签。3月28日夜晚,房管局发布新政,像我这样无房有贷的人员首付从4成提升至6成,利率从0.9提升至1.1倍,导致我无法筹措资金,产生违约风险,就算能筹齐首付,也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而我从各种渠道得知,28日当天,也有不少均价超过2万的楼盘有签约现象,试问为什么不让我们签约?均价比我们高的楼盘签约的理由是什么?由于限签,之后出台政策提高首付和利率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就得让我们来承担吗?我不是炒房客,只是出于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来买房,就该被打击吗?前不久广州出台了一个细则,明确在限购之前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也按老政策执行,希望领导能够体察民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给予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