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70329165120 发表时间:2017-03-29
网友(138****5717):
限购政策变化后,能否按认购书时间执行?
本人于3月14日在阳光城普升看房后,交纳认筹金21万元(其中1万元为服务费),并于3月18日参加开盘摇号,约定购买普生8幢204,20万认筹金转为定金,并签订了认购书,当时通知最迟在26日签订合同,后来接到通知,因为均价超限,限制网签,导致迟迟不能网签。3月28日夜晚,房管局发布新政,像我这样无房有贷的人员首付从4成提升至6成,利率从0.9提升至1.1倍,导致我无法筹措资金,产生违约风险,就算能筹齐首付,也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而我从各种渠道得知,28日当天,也有不少均价超过2万的楼盘有签约现象,试问为什么不让我们签约?均价比我们高的楼盘签约的理由是什么?由于限签,之后出台政策提高首付和利率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就得让我们来承担吗?我不是炒房客,只是出于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来买房,就该被打击吗?前不久广州出台了一个细则,明确在限购之前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也按老政策执行,希望领导能够体察民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给予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7-04-07  
4月6日,市住保房管局回复:
反映人有关限贷政策调整问题,非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反映人向有关商业银行咨询。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