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常去网吧上网,结果被告知我被江干区列入黑名单,无法在江干区内任何网吧上网。而这份黑名单是由江干区区政府发布,原因是我曾经有过案底。那么问题来了,1:有过案底有过不良记录这是从前的事。曾经的无知犯下的错误也已经得到过惩罚.教育,同样也改过自新从新做人。那么,如今的我难道还在为过去的错误接受惩罚吗?我被剥夺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享受生活等一切正当娱乐消费的权利了吗?2.为何政府机关部门在做出任何措施举动之前没有相应的通知和解释?3.还是第一那个问题。曾经犯过错的,就必须要低人一等了吗?这样的举措可以理解,江干区今年大面积拆迁,可能政府因为控制人口和安全问题才有这样的举动。那么,请问:有案底的也许在政府公安部门看来是潜在的安全问题之一,难道这就代表可以一棍子打死所有人吗?确实很多人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犯罪,但这样处理的结果让其他迷途知返,改过自新的我们怎么想?也许政府机关觉得这样的事对于安全问题是比较高效的,省事的,那么现在作为正常的纳税人,我是应该为这样的做法导致自身利益于人格受损而鼓掌吗? 不去网吧上网可以,但是今天我就想为自己讨个说法。坐过牢没错,但是我为曾经的错误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今天我是个有正经工作,有妻有女的正经中国公民,中国纳税人。我不能非常的不能理解政府机关部门今天这样的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