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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227136016 发表时间:2017-02-27
网友(138****8259):
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与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回复不一
2017-02-03我对银色港湾海华物业乱收停车费的投诉,经有关部门协调,25元停车费已退回。
2月13日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是:2月4 日,经向银色港湾小区物业公司了解,小区内停车收费管理规定是由小区业委会制定:小区业主车辆办理临时停车卡为4元一天,外来车辆为4元一小时,最高收取30元停车费。
2月24日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回复是:
经调查,该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为该小区业委会于2016年3月确定并委托物业收取,收费标准是“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的按每小时5元计收,24小时内收费最高不超过30元”。

综上所述: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与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回复自相矛盾。据我第一时间向物业经理了解所知:目前的收费规定还没有正式实施!如此看来,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反映了滨江区的有关部门确实存在自以为是、敷衍了事、混淆视听、不负责任的问题。再次投诉,拭目以待!!
 
回复时间: 2017-03-10  
3月3日,高新区(滨江)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回复:
上次回复的收费标准为物业提供的业委会给海华物业的委托书上的标准,与物业再次核实确认无误!

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处理结果:3月1日,经向银色港湾小区物业公司了解,该停车收费方案于2016年3月30日起委托小区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具体收费方案见附件。2017年3月2日17时20分,电话联系反映人,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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