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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207153214 发表时间:2017-02-07
网友(137****8207):
我爱我家(余杭赛银国际店)欺诈消费者
本人于2017年2月2日,找杭州市余杭区我爱我家赛银国际店王秀伟租房,其介绍了一套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富力西溪悦居住房,并于当日看房。

在看房时,本人向王秀伟询问房租的支付方式,得知此房租以押一付三的方式缴纳后,本人当场表示承担不起押一付三的费用。

此时,王秀伟向本人推荐了一种名为“房司令”的房租与押金支付方式,并称此方式是利用支付宝的芝麻信用分来做担保的。据此人称,芝麻信用分高于600分则采取押一付一的房租支付方式;芝麻信用分高于700分则采取压一付零的房租支付方式。此外,并未对此“房司令”的其他相关事项作出任何解释。致使本人认为“房司令”只需要芝麻信用分即可。

此后,本人由于私事需要离开,王秀伟此时表示若本人离开就需要先签订一份房屋定金协议并支付5000元定金,否则无法将此房保留。于是,本人便与王秀伟签订了一份房屋定金支付协议合同后离店。

但当本人于2017年2月5日,在“我爱我家”门店中按照店员的引导下办理“房司令”时被第一次告知,签订此“房司令”需要额外签订一份个人融资贷款合同。得知此事后,本人便决定不予签订“房司令”,而此时王秀伟表示如若不签订“房司令”则不退还本人此前支付的5000元房屋定金。

房屋定金合同中已注明房租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一,均有本人及我爱我家中介公司的合同盖章,房屋定金合同中已注明房租支付方式为押一付一,均有本人及我爱我家中介公司的合同盖章,合同中明确注明甲方(本人)违约不退定金,乙方(我爱我家)违约双倍退还。但我爱我家中介却概不承认并强迫本人按押一付三方式支付房租。

据此,本人认为杭州市余杭区我爱我家赛银国际溪望路门店存在消费者欺诈行为。也请大家以后再也不要找我爱我家这样的黑中介!!!!
 
回复时间: 2017-02-16  
2月16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访交办单我局已收悉,针对来电人反映的退还定金问题,经与来电人联系,来电人表示5000元定金已于上周退还,该问题已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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