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2张麦迪逊影院电影通兑券,是实物券,影院在通兑券上设置有效期,有效期为20161231,询问柜面服务员及主管均直接拒绝给予使用,也未给出如何延期使用方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也就是说,如果是消费者有偿购买的消费券,那么消费券就相当于一张“简易合同”,消费者已经提前付费,商家不能以“过期作废”为由拒绝其使用。 因此,投诉麦迪逊影院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违法操作,对出售的电影通兑券,设置有效期,“过期作废”为由拒绝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