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70123105477 发表时间:2017-01-23
网友(159****1230):
有明确被告和侵权损坏证据为何不立案
我在西溪路和玉古路路口发生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称没打110不算报案;后去法院立案,法院以各种理由推脱,我有明确的被告,也有证人证言,侵权损坏证据。
这些公务机构都无视,《民事诉讼法》也是无效的吗?
 
回复时间: 2017-01-24  
1月23日,西湖区回复:
涉法涉诉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