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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70106146099 发表时间:2017-01-06
网友(186****9846):
网购产品出现问题,淘宝网敷衍处理。
2015年8月2日,在淘宝网购买灯具产品(订单编号:1187584654607118),当时网页、客服均承诺质保10年。在2016年11月产品出现了故障,在11月17日与卖家旺旺联系,卖家依然承诺使用10年,要求发送订单号查看,然而订单号给后卖家旺旺一直不回复(有旺旺留言为证)。在11月底联系了淘宝客服热线,客服答应与卖家沟通协调,一等就是几天依然没消息,12月初多次拨打后,淘宝小二给出卖家联系地址、电话,要求把产品寄回,然后会将新的货品寄出。按照小二要求我在12月13日将产品寄给了卖家(快递单号:518325365185),在12月19号快递已显示签收。但是至今未收到卖家更换产品,联系卖家电话(13861085499)时表示不知此事,我郁闷的再次联系淘宝网N次,淘宝网永远没有回复,只有发送短信,内容为:卖家联系不上,已在旺旺上留言等等,永远不给解决问题。为寻找自己的产品在12月30号继续致电淘宝,淘宝答应转维权部门,要求提供一系列证明,全部提供后淘宝网要求等6个工作日,好吧继续等。但是就在2017年1月5日,忽然信息过来说经核实卖家没有拒绝,建议和卖家联系,但是我不知道淘宝网是怎么与卖家核实?又是怎样接受卖家给出的核实情况?
在没办法维权的情况下,我只有找到监督部门,麻烦协助处理,谢谢!
 
回复时间: 2017-01-13  
1月12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回复:
关于该投诉订单编号:1187584654607118 ,我局工作人员于2017-01-11 14:23致电投诉人,联系方式:18667049846 告知投诉人我局于2017-01-11 14:10致电商家,商家表示核实后给消费者发货,但未告知发货时间就挂断电话,于2017-01-11 14:16再次致电商家,商家表示这个灯泡是消费者自己用坏掉的,只能原来的寄回去;后经调解商家表示给他换个灯泡这两天寄出。建议消费者关注旺旺,告知消费者上述信息,消费者认可,投诉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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