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70103132269 发表时间:2017-01-03
网友(180****8175):
新居住证问题
新政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还须提交父母双方等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及其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请问是需要父母双方都要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吗?还是一方就可以了?还有就是,现在的萧山的入学政策是必须萧山区缴纳的社会保险,请问新政实施后,在萧山区上小学是否杭州主城区的社保也可以?
 
回复时间: 2017-01-13  
1月11日,萧山区教育局回复:
根据《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来萧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工作意见》,来萧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我区公办学校需满足下列条件,第一类: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来萧务工人员子女;第二类:在萧山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合法务工(或经商)1年及以上并在萧山交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的来萧务工人员子女。杭州社保是不能作为入学依据的。至于所及《浙江省居住证》办理问题,建议向当地公安部门咨询。与来电人沟通,表示理解。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