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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1215141922 发表时间:2016-12-15
网友(180****7939):
工行浣纱支行信用卡被盗刷一个多月未追回
2016年10月27日早上6:40,本人收到工商银行的两条手机信息,主要内容均为:您在付款,验证码是多少,金额为多少……于是我立马拨打95588,挂失了工商银行信用卡,同时从客服得知10月26号晚上有4笔支出,10.27早上有3笔支出,但这7笔支出我并没有收到任何付款提示。9点多我到了工行求是支行打印了交易名细,银行只告知我转入到了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但是资金具体流向不明,当时离事情的发生差不多1个小时左右。时至今日银行也没有告诉我9865.94的资金具体去了哪里。我网上查询了我这一类的案例多不胜数,有很多案例都是可以通过及时处理能够及时追回资金的。
工行开户行(杭州浣纱支行,联系电话0571-87014056;)
这里我对工商银行有几点质疑,希望银行方面给我合理解释解决:
一:网上银行的交易安全系统薄弱。近年来这种情况的盗刷案件已经多不胜数,银行卡被异地盗刷为什么没有安全保护和及时提醒?在本人没有收到过官方的验证码提醒直接盗刷,并没有发现工商银行发送的验证码。 短时间内连续重复的大额度交易,工行判断不出是异常风险交易? 银行有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为什么不告诉客户交易的IP地址,交易地址?我已要求多次提供,均未提供。
二:银行没有告知e支付可以绕过密码支付,未起到有效监管作用。本人没有泄露自己的信息,卡也未丢失过。自2016.10.14换卡启用以来还未进行过人民币消费,在另一部手机上装有工商银行推崇的工银融e联,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叫我下载这个软件的时候告诉我,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每一笔支出都会提醒,哪怕是一分钱。事实上呢,10.26号的4笔支出工银融e联根本没有任何提示!10.27号的3笔有了提示。同样模式在同个平台连续被盗刷,为什么有的消费提示,有的却不提示呢?工行的业务就是这样随心所欲的!我亲自问了好几个工行,均不能给出答复。以往本人网上购物付款都是通过密码器进行的,并且还需要进一步输入自己设置的网上付款密码才能成功。而对于这种验证码交易,本人完全不知情也从来没用过,竟然不需要密码,安全性很低,银行没有做充分必要的告知,并没有给客户提醒到位,也没有一个安全操作提示,出现了事情就知道推脱。
三:本人查到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用金的账户也是工商银行的对公账户0200053829200250743,这个账户对应的就是北京方庄支行(电话:01067640240)受害者大部分的钱也是由这个平台划账出去的。在这个上面被划走的钱,没有人知道,去找哪里赔付。其实这个公司划走的钱,直接联系上面的010电话,北京方庄支行的人不和受害者对接,直接让联系开户行和就近的工商银行,用他们内网发邮件到这个银行,由这个银行核实被盗后,会打印消费明细,可以走银行内部的电子银行小额赔付流程,进行全额赔付。其实这个京东是知道的,但是他们不透露,本人也是通过其他渠道查询到的。
四:银行处理客户此类盗刷业务缺乏专业性,造成了客户最佳的资金追回时间。本人10.27号的3笔盗刷时间为早上6:53—6: 55,致电95588挂失时间为早上7点,9点多去的银行查询交易明细,这3笔金额银行电脑上可以看到却还打印不出来,银行晚上12点才会对当天的交易进行清算。为什么银行不冻结这3笔交易却还继续划款到网银在线呢?
五:工行内部管理混乱,出事后我于11.4向工行提交了8笔扣款明细合计9865.94元,但在11.17我拨打95588时得知,工行仅对前三笔进行了登记。在此,工行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办事草率呢,还是系统有问题呢?并且2016.9.22工行信用卡额度从5000元直接被提高到42000元人民币,并且是直接一条短信就调高了,我亲自到浣纱支行去问,银行也说不上来理由。资金之所以能从工行转到网银在线,说明两者之间签订了协议,进行了合作,银行就应该起到有效的监管!银行有义务提供资金流向,为什么至今都没有帮客户查询消费了什么?银行完全把自己辩认主体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由此可以看出,工商银行和对接的第三方平台网银在线完整地构成了一个资金的流转,为各种诈骗和盗刷提供了保护伞。
同样被盗刷,其他工行能够积极全额赔付,有的仅两周时间就处理完毕。为什么浣纱的态度却如此地令人心寒?如果广大的客户知道工行是如此态度,还会继续在工行进行开户吗?
本人要求小额赔付9865.94元,迅速了结此事。如果不能赔付,要出示具体规定,哪条规定不能赔付?为什么和我同样E支付出去的钱,别的工行能够全额赔付?请不要区别对待!
 
回复时间: 2016-12-22  
12月21日,市工商银行回复:
客户郭某尾号1925的信用卡于2016年10月26日-27日在交易场所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交易8笔,总计金额9865.94元,分别为:10月26日-27日1948.8元3笔、998.40元1笔、10月27日1058.88元1笔;另10月26日有1笔原交易1948.8元的交易通过分期付款支付第一期扣款328.8元,手续费13.46元,27日做了提前还款扣除余下本金1620元。同时,了解到客户已于10月27日自行前往公安局报案,文号为杭下公(武)受案字[2016]10972号。随即,卡中心通过拒付流程提交了拒付申请,正常受理后发起调单。
11月18日,客户前往杭州银行卡中心了解相关情况,网点工作人员接待后查询到客户所反映的盗刷交易均由工银e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第三方交易场所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网点联系第三方平台客服4000988511咨询是否可以拒付,但客服人员告知由于交易是通过网银渠道完成的因此无法拒付,具体交易商品只透露是购买游戏币,其余信息均不能提供(相关交易止付操作电子银行部亦同步上报上级行处理)。考虑到所有发生交易是线上支付,同时结合电子银行部查询得到的B2C交易IP地址为122.228.207.164(温州)、122.226.102.116(金华)、122.226.102.124(金华),网点大致判断出是客户相关重要信息泄露导致被不法份子盗刷。
期间,通过电子银行部查询得到,客户名下139开头的手机号码在交易发生时均有收到工行发送给其的短信,内容有包括定制余额变动提醒、登陆手机银行、e支付支付所需的短信验证码。其中最为关键的e支付支付短信验证码确认发往139手机号(客户本人),但客户本人否认。随后网点相关人员将短信记录拿给了客户进行核对,客户并未提出异议。当天卡中心将交易所有的调单凭证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供给了客户,并已明确告知上述交易均无法拒付,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客户本人承担。
因客户一直反映本人未收到短信,不存在信息泄露的可能,网点工作人员已经提示手机有中木马病毒的可能,建议前往通信公司查询本人交易当天的短信记录,是否在当天有向陌生人转发工行密码短信的可能。但客户一直推脱说没有时间(后续12月12日联系客户,客户称已去通信公司调阅了交易当天的短信记录,本机号码在发生交易前确实有向陌生号码发送了短信,但客户仍然不肯承认是自已本人所发)。
12月1日,客户通过95588反映要求回复,我行再次将上述事实与处理意见告知,但客户仍然不认可并表示别的银行遇到这种情况都可以拒付,为什么杭州工行不可以,我行解释了能不能拒付并不是看银行地域的,而是看交易的性质能否拒付,客户的交易是线上交易并且通过动态密码验证,因此无法拒付,客户如果有类似银行拒付成功的可提供类似案例,但客户后续再无提供。
12月7日,客户再次来访要求查询工银e支付的开通过程。后经电子银行部查询告知客户于2016年2月23日通过手机银行开通e支付,客户不承认有过开通,要求调阅开通时的验证码短信,网点表示3天后给予回复。客户后续离开,但在当天上午已通过新浪微博发布了一篇文章,认为此次盗刷都是工行的责任,对我行的公众形象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12月12日,网点致电客户告知电子银行部已提交需求至上级行要求查询验证码发送短信记录,12月21日总行经查询后回复该客户的工银E支付开通是通过其工银密码器验签的方式开通的,介质序列号为1111000180397659。经查,16年2月23日22时16分客户登陆手机银行并于22时24分进行了汇款操作,汇款渠道为工银E支付,因此证实了是客户在汇款时顺带开通了工银E支付。当天客户在手机银行上的操作IP地址均为125.120.155.232(浙江杭州电信)。杭州卡中心为进一步核实客户汇款详情进行了查询,在客户名下信用卡在16年2月23日发生一笔汇款交易,金额2250元,交易场所为WAP手机银行,交易渠道为工银E支付,因此我行认为客自已从未开通工银E支付的说法值得商榷。
接到12345交办单后,我行与客户郭春菊多次就其账户盗刷事情进行联系,目前仍在与其沟通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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