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浙AT6K89车主,2016年12月13日晚上将车子停在上城区春江花月北门花中城酒店外面的位置(酒店门口新建门岗的边上),14日早上8点24分左右发现交警对我车子进行拍照贴罚单,认定为违停。对此本人有如下几点异议: 1、钱江路拐入酒店的道路上赫然立有标识牌,写着“小区道路,外来大巴请勿入内”,既然为小区道路,交警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不是小区道路,为何这种误导人的标识牌能够长时间存在?为何不予以明确哪里是交通道路,哪里是小区道路,从而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2、如果本人为违停,本人车辆边上不在停车位上的车辆且均无人员存在,为什么只有我一辆被拍照贴罚单、其它车辆视而不见?为什么不是公平公正执法,而是拍完本人车辆就离去?(我从酒店门口出来的时候看见交警给我车辆贴条结束后就离开了,可提供当时的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