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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1201095271 发表时间:2016-12-01
网友(182****2757):
采荷街道人民社区擅自把保安亭私自出租
杭州采荷街道人民社区(凯旋路110号),不顾业主的反对意见和置业主非机动车的停放安全不屑,人民社区领导把本该属于非机动保安用房私自地出租,并把租金私囊自己腰包,严重威胁到了业主非机动停放的安全和非机动车通道的通行障碍,并私吞本属于业主安保亭(保安用房),业主的电瓶车电平和自行车多次被盗,社区并没有安排安保人员值守,反而私自把保安用房出租,多次跟社区反映该问题,人民社区责任人仍然置之不理,态度相当蛮横。
 
回复时间: 2016-12-09  
12月8日,江干区采荷街道回复:
致电反映人,告知1、大封闭过程中将改造红外电子监控,有效看管车辆;2、无私用保安用房并将积极寻找合适人员看管车辆,反映人表示电瓶车乱停妨碍汽车通行,已告知将积极引导居民有序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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