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底到现在,我们多位业主以及小区物业已经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反映过此问题,但到目前为止,相关部门仍未作出任何反应。关于此问题有以下几点希望得到上级部门关注: (一)9月底时我们几位业主收到江干区环保负责部门(0571-86739923)的电话回复:解决方案1——调整清运时间,但因为线路安排原因,只能调整到接近中午的时间;解决方案2——调整垃圾装车地点至门口,若路管之类的部门不同意、可三方共同协调。可见,这两种方案都是可行的。 (二)市环境集团9月28日在问题编号160921103950中的回复称“经查,该点由我司3号线负责清运,由于该小区道路狭窄,停车较多,如按照反映人的要求推迟作业时间清运会遇到早高峰,此时作业会导致道路拥堵影响交通,我司暂不建议更改时间”。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是:小区内有双向通行车道,且小区内几乎所有业主都有地下车库,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位于小区正门旁边,进出无需通过小区内道路。小区路面只设临时停车位,且停车不多。由此可见,环境集团的回复与小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并未做过实地考察。试问,不做任何实地考察,便得出并向上级机构汇报自己臆想的情况,是一个行政部门应有的做法吗? (三)市环境集团9月28日在问题编号160921103950中的回复中以上述理由,“暂不建议采用”之前回复给业主的解决方案一,采用了解决方案二。而后实行半个月左右,又因“属地管理部门不允许”而搁浅,由市环境集团11月7日对问题编号:161031113960的回复中可见。那么既然方案二因为牵涉相关方太多而只能搁浅,是否应该使用方案一予以解决会更加便捷? (四)市环境集团11月7日对问题编号161031113960的回复中称:“2016年11月2日16:00与反映人沟通,反映人表示理解。2016年11月7日10:10回访反映人,其表示基本满意。”实际情况是:11月2日上午11:34我曾接到过0571-86739923的回复,称还在与物业联系中,11月2日下午14:19我致电0571-86739923询问进展无果,之后便再未接到过关于事情本身的回复。11月7日上午10:08接到0571-88123111的回访,问我事情解决是否满意。我表示“没有接到过任何关于事情解决方案和进展的回复”。 0571-88123111的回访人员称“正在筹划彭埠街道、城管、物业及直运召开现场协调工作会议”,我表示“等你们电话回复”。然而时至今日,物业表示从未接到过任何关于协调会议的通知或电话,物业也曾主动联系过街道、直运,无奈发声有限没有任何结果(物业经理电话:13735593629)。垃圾车仍旧每天5:20就进小区清运,噪音巨大且持续,实在不清楚市环境集团在平台上的回复“反映人表示基本满意”是从何而来。 (五)至此,有些疑问不得不提出,既然可以通过调整清运时间来解决(第一次回复中便已告知几位业主)、也不会发生环保部门顾虑的“造成小区道路拥堵的问题”,为何不能通过调整清运时间来直接解决?却一定要召开协调会、更换垃圾清运位置、造成多方相关而无法解决的难题呢?为何垃圾清运不能放在广大市民的非休息时间?所谓的“一整条线路安排”又是牺牲了哪些人的基本休息权利、成全了谁的便利?这种牺牲与成全,是不是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