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61114201257 发表时间:2016-11-14
网友(133****8208):
公共自行车点设置需有借有还的配套
我是德胜路普福社区的居民.现在我们社区内确实布置了很多自行车租借点也许是给我们能带来出行上的方便.整个社区的居民现在也一天比一天多了.但是我们普福社区的居民出行的点就是公交和地铁站(九和路).那么我借了又还哪里去?所以一定要有借有还的配套。不然都是徒劳的!反而给我们(还不了)带来的是烦恼和愤怒。
 
回复时间: 2016-11-22  
11月22日,市公交集团回复:
首先就反映人所述情况给反映人造成不便表示歉意。我司告知反映人,关于增设站点,目前主城区建设一直是由市城管委牵头,市交警部门、所属社区、公交集团联合选址,并根据现场公示的“四结合一公示”原则,将公共自行车服务点设置在不小于3.5米宽,17米长的空地且地下无任何管道设施,易接网接电的市政道路上。经查看附近路段不符合设点条件。
2016年11月22日9:35去电联系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