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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1104111387 发表时间:2016-11-04
网友(186****4488):
淘宝推卸责任
我于2016年10月2日在淘宝网一店面看到说是十一为人气而战,购买苹果官方正品手机优惠价,可7天退货,货到付款,于是我与商家通过旺旺沟通达成交易,购买价值1950元苹果SE手机一部,在10月4日下午6时许在顺丰刷完单付款收到货后,回家看到货品有明显质量问题,于是就给商家联系,并拍照给商家看,并要求退货,商家也同意了,第二天一早我就按商家的指定地址发圆通退回货品,说是款项要由财务退,要等,结果到现在也没有退回款项,十余次找淘宝客服投诉,都没解决,并说让我自已找快递公司自行追款,我是在淘宝平台上产生交易,这个责任处理,理当由淘宝来处理,因为他有这个责任和义务,而现在即然是这样,所以请消协处理,谢谢
 
回复时间: 2016-11-14  
11月14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回复:
关于该投诉,我局于2016-11-10,15:09电话联系投诉人,确认订单号为:2362376685455191 告知经我局多次联系商家均无法联系上,无法做进一步调解。因投诉人购买的商品为线下货到付款,淘宝平台拒绝赔偿。调解不一致,调解终止,投诉办结。对于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问题,我局会在收到投诉人证据材料后,将案件移送至商家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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