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天登入杭州市民卡账户,发现2015年有两次停车费未交情况,金额52元,可是我在2016年之后,有过停车,缴费员均为提醒我要交费,当然这个也就算啦,既然没有交我就直接补缴呗,反正市民卡交停车费可以打八折,我就用市民卡账户,补缴停车费,收完费发现还是52元,并未打八折。打电话过去,市民卡中心说在线缴费不打折,可是杭州市民卡之前的所有广告都表示交停车费打八折,并未明确在线还是现场,这样广告含糊不清,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不能明确表达广告意思,市民卡中心作为国有企业,在广告说明中含糊不清,故要求市民卡中心退还多收10.4元停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