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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1013176344 发表时间:2016-10-13
网友(135****2821):
关于杭州市民卡交停车费问题
本人今天登入杭州市民卡账户,发现2015年有两次停车费未交情况,金额52元,可是我在2016年之后,有过停车,缴费员均为提醒我要交费,当然这个也就算啦,既然没有交我就直接补缴呗,反正市民卡交停车费可以打八折,我就用市民卡账户,补缴停车费,收完费发现还是52元,并未打八折。打电话过去,市民卡中心说在线缴费不打折,可是杭州市民卡之前的所有广告都表示交停车费打八折,并未明确在线还是现场,这样广告含糊不清,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不能明确表达广告意思,市民卡中心作为国有企业,在广告说明中含糊不清,故要求市民卡中心退还多收10.4元停车费。
 
回复时间: 2016-10-25  
10月21日,金融投资集团回复:
已联系市民向其遭遇致歉,并向其解释了市民卡宣传的是市民卡电子钱包或杭州通卡系列可用于道路停车刷卡享8折,而网站停车补缴使用的是市民卡帐户功能,并非电子钱包。但市民认为应在所有宣传中针对帐户和电子钱包都有注释,我司也向其解释目前市民卡网站以及使用指南中都已详细介绍了账户以及电子钱包功能,如有疑问可致电96225咨询,市民不接受并表示必须将所有宣传均改版才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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