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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1012156852 发表时间:2016-10-12
网友(135****7392):
下城区绿柳巷(三塘北村至三塘樱园段)增划停车位
我是下城区三塘樱园居民,三塘都是老小区,停车难问题跟杭州许多老小区一样,许多居民车辆下班回来都是停靠在小区周边非主干道两侧,虽然有的没有划出车位,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近来,下城交警执法频繁,比如10月11日晚18点55分还在三塘樱园门口的绿柳巷辛勤执法,许多停靠在一侧的车辆被贴违停告知单,甚至与协警发生了争吵。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此类情况了。如果说是在G20峰会期间,为了良好的道路秩序,可以理解交警如此执法。当然,平常也需要严格执法。但这样随机性执法、运动式执法,让群众苦不堪言。交警解决交通拥堵,主干道大量问题不去解决,却盯着“绿柳巷”这样的小道路(建议做一下科学分析,研究一下绿柳巷的分时段交通流量)严格执法,是不是“用力过猛”?不想着如何为群众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一味严格执法,是否会造成新的矛盾?光靠“堵”不靠“疏”,交警执法如何让群众满意?让执法对象心服口服?

为此,建议:
1、参照碧桃巷以东三塘幼儿园至茉莉花酒店“绿柳巷”两侧的做法,实施两侧都划出停车位的做法,限定停车时间,解决附近居民停车难问题。
2、如果不能参照做法,请书面回复信访人碧桃巷以东三塘幼儿园至茉莉花酒店“绿柳巷”两侧划停车位的理由和依据。
 
回复时间: 2016-10-20  
10月19日,下城区回复:
经交办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回复,城市车辆的停放主要依靠配建、增建的停车场、库来解决,而在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只是权宜之计,必须充分考虑道路交通的通行及安全。如路幅宽度是否足够、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是否遮挡行车视线等因素。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的规定,在符合该规定相关的技术参数条件下方能施划。所以再增设停车泊位的问题不是交警一家部门能解决的。据了解,目前市区范围内道路上不能再新增停车泊位。与反映人联系,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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