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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719143387 发表时间:2016-07-19
网友(180****2658):
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无监管
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严重超标排放,一季度超标排放多达345次,而杭州余杭环保局没有任何处理和让企业的整改,还让这么一家企业正常运营,希望有关部门和政府给予答复,不要让周围的百姓生活在有窗不能开,呼吸不能信吸。
 
回复时间: 2016-07-27  
7月27日,余杭区环保局回复: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是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0年7月经省环保厅(原省环保局)审批同意后建设,2002年6月试运行,2004年3月通过验收。该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目前承担杭州市老城区和我区部分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工作,焚烧炉配套有布袋除尘和半干法脱硫设施等废气处理设施,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为进一步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2015年,该公司投入7000万元进行废气处理设施改造,目前改造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该企业为我区重点监管企业,我局对该公司实施加密检查和监测,每半个月人工采样监测一次,如监测发现有超标情况,会对其处罚并责令整改,我局曾监测到企业超标排放,已立案查处。投诉人反映的超标345次,为在线监测数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在线监测数据,目前尚不能用于作为行政措施的证据。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了经计量认证的在线监测数据能作为执法依据,现上级有关职能部门正在制定计量认证的有关办法。
2016年7月26日 9:55电话反馈投诉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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