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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716121795 发表时间:2016-07-16
网友(133****2138):
运新花苑万象物业对楼道顶破损及灯不灵不维护
反映者住运新花苑三区,因楼道顶面开裂怕砸下来受伤,故要求物业维护;楼道灯则始终不灵,严重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对此物业始终不予解决。
无奈反映者只有打算自己修复楼道顶,并自己化钱安装了从自家接线的门前灯。不料万象物业人员闻讯之后大怒。派了大群人气势汹汹进行暴力阻止并砸坏了住处边的大门。
万象物业属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官办物业,难道来头大这就可以无视业主的权利,甚至大骂业主,并破坏财物吗?
强烈要求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介入调查,一是对业主的提出的维护要求予以正常修复和维护,使业主能安心居住。二是对被破坏大门进行修复或更换。三是对破坏财物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责令向受损害业主进行道歉。

(注:该投诉转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6-07-21  
7月21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回复:
物业管理处到运新花苑三区7-202室业主家中查看情况,经与业主进行了沟通,具体如下:
1.业主所指楼道灯为声光感应灯,感应存在快慢,此前该处已更换过两次感应开关,检查目前楼道吸顶照明灯运行正常。
2.业主反映的楼道顶面涂料开裂,经查实,已安排物业管理处进行修补。
3.为迎接G20峰会,本次社区、业委会、物业已经对小区所有公共楼道、管道井、弱电井、强电井等进行清理。该业主私自在公共管道井中安装插线板(自己家中接出),在公共管道井上方安装摄像头和感应灯,并把公共管道井占为己有(在井道内放置货架及工具),存在安全隐患。公共管道井为公共部位,不得私自占用。物业管理处职责需维护公共设施安全,有义务对业主该行为进行劝说和制止。但业主反应激烈,并多次辱骂甚至威胁保安人员,个别保安受辱后确有争论,讲明道理。为确保公共消防安全,虽拆除了业主私自安装的管道井门栓,但由于业主态度强硬未进行物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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