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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706155840 发表时间:2016-07-06
网友(181****9873):
提醒单,扣款及停车问题
您好,我住在都市水乡小区,7月3号由于小区内实在是没地方停车了,迫于无奈就在不影响他人或者说最小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将车子停在了路边,路牙与我车车距很近很近,下车后我还将车后视镜折好,因为这边毕竟不是停车位,影响他人说真的也蛮不好意思的,我知道如果按法律来说的确是违法了,这点我服的,但是这也处于无奈,我们这边各个小区都是同样的情况,不是小区没位置就是僵尸车横行,现在主要问题是协警既然要开提醒单,我车上是有放电话的,哪怕不打,为什么就不能真正意义上的先提醒呢,如果提醒后我还是不走再给我开单也来得及啊,或者说第一次给予真正的记过,第二次开始算罚款,现在我掌上车管上查了一下说是要扣我150,我朋友们说有时候处于无奈违法停车罚款一般都罚的50最多的也就100,为什么我要150?还有,真的很希望是否能够考虑一下广业街古墩路口这边建一个公共停车场?现在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车,停车难问题真的是迫于眉睫,缴费也可以的,像之前那个多功能的停车多好
 
回复时间: 2016-07-13  
7月13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经与反映人沟通说明,道路属于公共资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是交通参与者,依法都享有平等的道路通行权。在道路违法停车,削弱了道路的通行功能,侵害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合法权益。属地中队对违法停车的管理为确保道路畅通,保障全体道路参与者的通行。协勤员在开展违停管理时,遇驾驶员在车上,将劝驾驶员驶离,驾驶员不在现场,协勤员按照规定拍照贴单,是否留联系电话不影响违停的认定。 违停分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及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两种。不按规定临时停车是驾驶员在现场,罚款50元。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是驾驶员不在现场,罚款150元。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不在交警部门职责范围之内 。反映人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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