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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701154077 发表时间:2016-07-01
网友(184****7679):
工资少算产生的劳动纠纷
我叫张丽卿,经为民职业介绍推荐到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地点湖墅南路66。武林一号高档小区做保洁领班,入职4月14日至6月30为止,因5月份工资算少,我徐主管反应无效,她说要我拿介绍信看写的多少工资,6月29日补休那天我去总公司拿介绍信证明,去见到人事负责人说明情况,让徐主管知道就打电话说我故意捅他们篓子,说不要我干了,说介绍信在她那里,6月30我打电话向她解释沒用,我向她说临时辞退我,要单位补偿她不同意,有录音为正。请各位领导帮我讨回公道。谢谢!电话13065743595,18458117679
 
回复时间: 2016-07-12  
7月12日,市人力社保局回复:
拱墅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已立案(拱人社监立字【2016】0226号)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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