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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630113099 发表时间:2016-06-30
网友(139****0251):
我办理了新能源汽车不限行标志为何还要罚我
我的车浙AY0W59,在2016年6月20日在湖墅南路和文一路交叉口北抓拍限制通行,我是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办理新能源客车专用标识,并且按照要求贴在挡风玻璃下方,新能源标识号为:008029,我打电话给拱墅大队反映此情况,工作人员不作为,以看不清楚为由拒绝给我撤销,难道你们的摄像机就只能看车牌的吗,实施这个政策时,没有考虑到看不清新能源标志吗,还要我再拿证件去办理核实,我想问一下以后是不是我们车主要把杭州所有的中队都要去核实一遍,杭州给出的这个好政策,难道就是要让我们车主到处跑吗,他们交警部门难道及没有我们车主的所有档案吗,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工作人员态度很恶劣,说什么已经告知我了,来不来和她没有关系了,反正记录不会消除。
 
回复时间: 2016-07-07  
7月7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回复:
2016年6月20日下午18:19左右,浙AY0W59在湖墅南路文一路口因尾号限行,被属地中队电子监控拍照取证,经三级审核上传。 反映人在收到违章短信后,来电反映浙AY0W59为新能源汽车,工作人员查看监控视频后,告知其由于该车挡风玻璃上黏贴的新能源标志实在是模糊不清,需提供新能源标志,才能进行审核,反映人表示其没空提供,也无法理解。属地大队将针对该情况,进行统一查询后处理。2016年7月4日上午10:30左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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