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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60628112758 发表时间:2016-06-28
网友(138****9960):
有准生证,还要怎么证明小孩是合法生育呢?
我准备把小孩子的户口迁到杭州来,当初也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但派出所需要开小孩子的合法生育证明。我就不太清楚了,有准生证,有户口本,还不能证明小孩子是合法生育的?那请问当初要准生证干什么呢?怎么总是要老百姓自己去证明自己是合法的呢?
 
回复时间: 2016-07-07  
7月7日,市公安局回复:
经核查,根据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和明确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户籍政策的通知》(杭公户〔2015〕1号):“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购买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米,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下同)的单套住房(含二手房),房款全额付清,经所在区房屋主管部门确认,可到房产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1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户籍迁入。要求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现因二胎政策开放,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确实办理不便,若“王先生”孩子的准生证办理时间在女方怀孕期间,公安机关将予以认可。
7月4日,经与信访人“王先生”联系,向其解释户口迁移的相关政策和开具相关证明的解决方法,“王先生”对我局的答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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