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报纸,杭州开始严查电动车,所谓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不能上牌,抓到扣车罚款,本人对查违章完全赞成,逆行、上机动车道、闯红灯……,但是这个超标的问题确实不理解。一是厂家合法生产,堂而皇之售卖,无人管,是确实合法吗?为什么不禁止生产?;二是个人感觉超标电动车,操控性还是可靠的;三是汽车同样有不同性能,有的车可以开到140km,180km,但是高速限速120km,他还是可以上路的,真正起到控制速度的关键在人。电动车作为,城市上班族的代步工具,在城市公共运输不能满足需要,汽车拥堵的情况下,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一个途径,希望相关政策部门,能够作为起来,在管理上下些功夫,解决政策矛盾。现在执法部门对于管理电动车的标准还是《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标准(GB17761—1999)》的规定,请问1999的规定到2016年时隔17年了,还有可行性吗,请问机动车的标准是17年前的规定吗? 在问题编号:120827211076 有网友提问“大于36v的电动车为何不给办牌照”在2012年9月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处回复中指出未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强调:对反映人提出的希望能解决大于36v电动车牌照办理问题,据悉,国家标委等省部级职能部门对电动车的类别定性与技术参数标准尚在调研征求意见阶段,何时出台新的政策标准,目前还无法给予时间表,同时建议反映人改用公共自行车或者乘坐公交车等方式出行较为妥当。”请问2012年在协商的出台的政策标准为何现在迟迟未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