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网上服务  
 
问题编号:160618192542 发表时间:2016-06-18
网友(153****8824):
咨询一下2016拱墅区幼升小的问题
目前看到2016的拱墅区小学入学通告,其中有一条:关于孩子出生之日起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的房产材料说明:1.父母有房产的,户口应迁至父母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到父母房产所在地学区学校报名就读;
对此条不是太理解,是否意思是,今年拱墅区小学不接受二表生了??
目前我的情况是:小孩自出身起户口就在祖父母房产处,并且小孩父亲户口也在祖父母房产处,但小孩父母在本市有房产(经济适用房,地点较远),并且未建立户口。
此类情况按往年,是属于二表生,今年是否此类情况,在拱墅区无法就读了?
请教育局相关人员给出明确答复。类似情况肯定还是非常多的!
 
回复时间: 2016-06-27  
6月27日,拱墅区教育局回复:
已联系汪先生,向其介绍了我区招生的基本状况和相关政策。对于咨询这句话的理解是:拱墅区肯定接收二表生,如父母和孩子的户口迁入父母房产,则为一表生,录取几率大。如汪先生所述情况在二表生录取排序时排在二类生偏后。
 
 
联办单位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